应收票据与应收账款的区别是什么?

"应收账款"是企业因为销售产品而应当在一年内向客户收取的销货款,也就是其他企业欠的货款。企业因为采用赊销的办法促销商品,出售后不立即收取货款就形成了 应收账款。与此相似的,"应收票据"是其他企业因为欠债而签发的不能立即兑付票据,票据包括支票、银行本票和商业汇票。比如,甲企业向乙企业销售商品,价值100万元,乙企业一时没有现钱,暂时先欠着,于是,向甲企业签发一张票据,票据上注明100万元,甲企业形成100万元的应收票据。看起来,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的区别就在于这张票据,企业持有的这张票据经银行承兑后可以保证付款,并且企业可以选择在票据到期前将其转让给银行 ,这在会计上叫办理"贴现"。因此,同应收账款相比,应收票据更加可靠,也更加灵活。

应收票据是指企业持有的未到期或未兑现的商业票据。是一种载有一定付款日期、付款地点、付款金额和付款人的无条件支付的流通证券,也是一种可以由持票人自由转让给他人的债权凭证。根据我国现行法律的规定,商业汇票的付款期限不得超过6个月,符合条件的商业汇票的持票人,可以持未到期的商业汇票和贴现凭证向银行申请贴现。

应收账款是指企业在正常的经营过程中因销售商品、产品、提供劳务等业务,应向购买单位收取的款项,包括应由购买单位或接受劳务单位负担的税金、代购买方垫付的各种运杂费等。应收账款是伴随企业的销售行为发生而形成的一项债权。因此,应收账款的确认与收入的确认密切相关。通常在确认收入的同时,确认应收账款。该账户按不同的购货或接受劳务的单位设置明细账户进行明细核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