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查假释法院是否通过
法律分析:各省市规定不同,如果当地减刑假释信息通过互联网向社会大众公开,则可在当地法院审判信息网查询。若不公开,家属必需亲自向相关机关查询。公民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提出反馈意见,既可以直接在公示网页填写意见,也可以将书面意见邮寄到相关法院审监庭,各地法院将由专人负责,确保反馈意见得到及时处理,确保减刑、假释工作真正在阳光下运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七十九条 对于犯罪分子的减刑,由执行机关向中级以上人民法院提出减刑建议书。人民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对确有悔改或者立功事实的,裁定予以减刑。非经法定程序不得减刑。
第八十一条 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以假释。如果有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可以不受上述执行刑期的限制。对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对犯罪分子决定假释时,应当考虑其假释后对所居住社区的影响。
第八十二条 对于犯罪分子的假释,依照本法第七十九条规定的程序进行。非经法定程序不得假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