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是怎样发现梦的存在?
梦是什么呢,有什么作用,为什么我们每天都要做各种各样奇怪的梦呢?我们的一生中有三分之一的时间用来睡眠,大约五分之一的时间用来做梦,科学的发展早已阐明睡眠对人的生理和心理的恢复是必要的,那么梦也是我们所必需的吗?如果是的话,那么梦对我们身心究竟有什么样的作用,她存在的理由是什么呢?不仅是今人对于梦有如此多的困惑,古人又何尝不是呢!庄子在《淮南子》中发出这样的感慨:“究竟是我做梦梦见了蝴蝶,还是蝴蝶在梦中梦见了我呢?”为了解答这个神秘的问题,后来又出现了对梦的“权威”解释———《周公解梦》,但这个小册子也没有提出对梦的假设以及对梦进行说明。人们从没有放弃对梦的探索,有许多巫师、先知、教士和牧师对梦进行不断的探究,但是他们的行为最多只是反映了人们对自身的普遍关注,并没有给梦的本质作科学的说明。他们差不多都是把梦视作一种超人的力量,认为它可以预知人的行动和命运。历史的车轮在不断前进,人类也持续着对自然和自身的探索。直到19世纪末20世纪初,世界杰出的三位犹太人之一、奥地利著名的心理学家、精神分析学派之创始人弗洛伊德博士出版了名著《梦的解析》后,人们对于梦存在的理由才有了科学的了解。弗洛伊德在《梦的解析》中首次将梦视为一种生理心理现象并对之进行了系统而专门的尝试,开辟了不再将梦视为超人力量,而是通达人心深处重大线索的崭新领域,继而又得出了一切梦非但有意义而且有逻辑,是潜意识的伪装表现的结论。它唤起了科学界对梦问题的注意,从此开始了有关梦的研究的新阶段。弗洛伊德认为梦存在的理由是为了满足人们的愿望,人们在日常生活中无法实现的愿望以及那些无法满足的本能与冲动可以在梦中得到实现和满足。这些愿望由于在意识状态下是不可接受的,如果它们在梦里被直白地表达出来,可能会干扰睡眠并引发焦虑。为了保护人的睡眠,梦中包含的愿望就会被假想存在的检察官在梦中加以掩饰,从而以某种“化妆”的形式表现出来而形成了梦的“显意”。弗洛伊德从梦是主观心灵的动作这一前提出发,肯定所有的梦都是以自我为中心并都与自我有关,即使自我不在梦中出现,那也只是利用“自居作用”隐藏在他人的背后。他强调说,从每一个梦中,都可以找到梦者所爱的自我,并且都表现着自我的愿望。例如,囚犯的梦“没有比逃脱更好的主体了”。弗洛伊德指出,梦的材料来自三个方面:一是身体状态,二是日间的印象,三是儿童期的经历。梦的材料来源于身体所受刺激,这是几乎每人都承认的事实。例如,一个人如果饿了,在梦里就会梦见吃饭;如果一个人脚冷了,就可能会梦见在雪地里行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