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广东农村,为什么以前儿媳妇给家公家婆洗脚,如今家婆给儿媳妇洗脚?
目前也没有这种习俗吧,毕竟这不太合乎中国人的传统观念。倒是儿媳妇给家公家婆洗脚很是正常。可能是因为现在结婚和娶媳妇的成本太大了吧。
婆婆让刚进门的儿媳帮她洗脚。如果这是某一个地方普遍存在着一种风俗,那么儿媳在一般情况下都要入乡随俗。这无关人格尊严,只是一种习俗和礼节。反之,如果只是婆婆特意以洗脚的方式来考验儿媳的孝道,个人认为,在现在的社会环境下,对于这种方法实在是不敢苟同。
在中国,从传统的礼节孝道来讲,儿媳妇给婆婆洗脚,没有什么可说的,能洗。但是时代不同了,现在不少的年轻人,多数娇生惯养,不会关心照顾人,父母宠着,在家里还得老妈侍候着。而现在,刚离开生活了多年的家,进入了另一扇并不熟悉的门,就要给还有些陌生感的婆婆洗脚,多数儿媳妇是接受不了的。如果婆媳相处时间久了,关系也比较融洽,婆婆让给洗个脚,多数媳妇还是能做到的。
这更大程度上是婆婆打着“孝道”的旗号给儿媳妇来个“下马威”的可能性多一些。一般逻辑来说,孝道应该体现在长期***同生活的点滴小事上,而不需要这么装腔作势的,家婆这种有点封建家长制的思想的摆架子做法很可能会引起儿媳妇和她外家人的反感。其实,孝道当然是要提倡的,但不应该有这种形式去揣测晚辈是不是孝顺,否则孝义就变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