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战时期美国向日本一共投放几颗原子弹

两颗,分别投放于日本广岛、长崎两座城市。

一、广岛原子弹事件

1945年夏,日本败局已定,但日本在冲绳等地的疯狂抵抗导致了大量盟军官兵伤亡。当时美军已经制订了在九州和关东地区广岛登陆的"冠冕"行动和"奥林匹克"行动计划,出于对盟军官兵生命的保护,尽快迫使日本投降,并以此抑制苏联,美国总统杜鲁门和军方高层人员决定在日本投掷原子弹以加速战争进程。

美军选定日本东京、京都、广岛、长崎、小仓、新潟等城市作为投掷原子弹的备选目标。此前,美国、英国和中华民国发表了《波茨坦公告》,敦促日本投降。7月28日,日本政府拒绝接受《波茨坦公告》。

1945年8月6日和9日美军对日本广岛和长崎投掷原子弹,造成大量平民和军人伤亡。8月15日日本天皇裕仁发布诏书,宣布日本无条件投降。

二、长崎原子弹事件

长崎是长崎县的首府,位于日本九州岛的西端,面积406.4平方公里。 1945年,第二次世界大战已近尾声。德国法西斯于5月8日无条件投降。7月26日,美国、英国和中国三国发表《波茨坦公告》,敦促日本迅速无条件投降,但日本政府置之不理。8月9日,美军又出动B-29轰炸机将代号为“胖子”的原子弹投到日本长崎市。长崎市约60%的建筑物被毁,伤亡8.6万人,约占全市总人口的37%。

1945年8月15日,日本宣布无条件投降,9月2日签署投降书。第二次世界大战至此结束。美国用原子弹轰炸广岛和长崎,也使日本人民遭受到军国主义者发动侵略战争带来的严重灾难。日本人民成为战争的受害者,同时也亲身体验了原子弹造成的无穷遗患。

扩展资料

原子弹(Atomic bomb)是核武器之一,是利用核反应的光热辐射、冲击波和感生放射性造成杀伤和破坏作用,以及造成大面积放射性污染,阻止对方军事行动以达到战略目的的大杀伤力武器。主要包括裂变武器(第一代核武,通常称为原子弹)和聚变武器(亦称为氢弹,分为两级及三级式)。亦有些还在武器内部放入具有感生放射的轻元素,以增大辐射强度扩大污染,或加强中子放射以杀伤人员(如中子弹)。

核武器是指利用能自持进行核裂变或聚变反应释放的能量,产生爆炸作用,并具 有大规模杀伤破坏效应的武器的总称。其中主要利用铀235(厬U)或钚239(厱Pu)等重原子核的裂变链式反应原理制成的裂变武器,通常称为原子弹;主要利用重氢(dao H,氘)或超重氢(chuan H,氚)等轻原子核的热核反应原理制成的热核武器或聚变武器,通常称为氢弹。

1964年10月16日,中国自行研制的第一颗原子弹爆炸成功 。根据解密的资料,为了这颗原子弹的爆炸,中国一共花费了28亿人民币。 1967年6月17日,中国又成功地进行了首次氢弹试验,打破了超级大国的核垄断、核讹诈政策,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作出了巨大贡献。

参考资料:

广岛原子弹事件—百度百科 ?长崎原子弹事件—百度百科

原子弹—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