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察办是政府设立的做巡查监督工作的部门,它的工作职责是:
1、向巡视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工作情况,传达贯彻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的决策和部署。
2、统筹、协调、指导巡视组开展工作。
3、承担政策研究、制度建设等工作。
4、对派出巡视组的党组织、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决定的事项进行督办。
5、配合有关部门对巡视工作人员进行培训、考核、监督和管理。6、办理巡视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