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的协议书

 在不断进步的时代,各种协议频频出现,签订协议可以约束双方履行责任。拟起协议来就毫无头绪?以下是我整理的土地的协议书7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土地的协议书 篇1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根据《山东省农村集体经济承包合同管理条例》和中办发[1997]16号、鲁办发[1998]1号文件等有关规定,在双方自愿平等协商的基础上,订立如下合同,双方共同信守。

 第一条 甲方将 亩的土地发包给乙方从事 。

 第二条 承包期限为 年 ,自 年 月 日 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条 承包指标:每年应上交的国家税金、农产品定购任务及提留统筹费等,按照国务院《农民承担费用和劳务管理条例》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确定。

 第四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对发包的耕地和随耕地一并法宝的其它集体资产拥有所有权,对乙方承包经营活动有监督权,对乙方违背有关政策规定,私自流转土地或改变农地性质及用途、掠夺式经营、弃耕荒芜等行为有处理权。

 (二)有权统一规划农田基本建设及其它公益事业,组织农田基本建设、灌溉、农机、农艺等活动。有权督促乙方按时完成农产品订购任务,按期按规定收取国家税金、提留统筹费等。

 (三)维护乙方的经营自主权和合法收益权,帮助乙方处理生产经营中的纠纷,在承包期内为乙方的生产经营创造条件,提供有关方面的服务。

 第五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对所承包的土地有使用权、经营自主权、产品收益处置权。

 (二)在承包期内经甲方同意,可依法对其承包土地的使用权转包、转让、入股、出租、兑换等。

 (三)按规定交纳税金,完成国家农产品定购任务,依法按照《农民承担费用与劳务合同》的要求,承担提留统筹费等合理费用及劳务。有权拒绝一切非法集资、摊派、罚款、收费等项目。

 (四)不得擅自改变承包耕地农业用地用途,不得买卖、荒芜、取土建窑、建造永久性住房等。

 (五)加强地面附属物的维护和管理,不得损坏。

 (六)窑积极增加收入,培肥地力,保护土地资源。

 (七)承包的耕地要服从于国家和集体用地规则。

 第六条 违约责任: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法律效力,双方应严格认真履行。当事人一方出现违约行为,应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发包方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而致使承包方受到损失的,应赔偿全部经济损失。承包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经批评教育仍不改正的,发包方有权终止土地承包合同。

 1、不依法缴纳税费、国家农产品定购任务和承担规定劳务的;

 2、认为造成耕地减少、荒芜及擅自改变耕地用途的;

 3、不服从国家、集体用地规划及未经批准破坏水利设施和附着物的。

 第七条 其他事宜:

 (一)在承包期内,乙方要求全部或部分变更使用权的,必须提前申请,经甲方同意后方可变更,并按规定办理合同变更手续。

 (二)本合同在执行中发生纠纷,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按有关规定申请主管部门调解或仲裁或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三)本合同在承包期内甲方规定代表人变更后仍然有效。

 (四)在承包期内,发包方有权收回死亡绝户、外迁户的承包土地;有权按规定进行小调整。

 第八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由双方共同商定作出的补充规定,报镇合同管理机构备案,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条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一式三份,甲乙方和签证机关各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土地的协议书 篇2

 甲方父母方代表: 甲方爱人见证:

 乙方长子方代表: 乙方爱人见证:

 丙方次子方代表: 丙方爱人见证:

 丁方(女儿方)代表:

 第一条本协议书中所述的两套房屋其中一套位于,登记证书号为登记的房屋所有权人为乙方,本协议书中称壹号房;另外一套位于,登记证书号为登记的房屋所有权人为甲方,本协议书中称贰号房。

 第二条本协议所述房屋,经甲乙丙三方协议,壹号房由乙方使用、居住,其所有权归乙方享有,与丙、丁方无关;贰号房待甲方百年归老年后其所有权、使用权由丙方继承,与乙、丁方无关。

 第三条甲方本着平等、关爱子女的原则进行承诺,在享有上述房屋所有权、使用权、居住权期间,不对该房屋作出任何处置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出卖、抵押等行为。

 第四条经三方协议,为确保丁方将来生活有依靠,丁方有权选择随甲、乙、丙方共同生活,使用和居住壹号房及贰号房的权利。

 第五条贰号房在甲方使用居住期间,如需修缮、装修等施工行为,在甲方经济条件许可的情况下,由甲方承担;如费用过大,甲方征得丙、丁双方同意后,由三方共同出资,并不得有议。

 第六条贰号房在甲方或甲方爱人在世之年,乙方、丙方、丁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未经甲方同意,对本协议此房屋作出任何处置行为。

 第七条本协议书签订后甲方仍保持有权选择壹号房或贰号方作为居住房的权利,期间甲方生、老、病、死所产生费用,由乙方及丙方按各自50共同承担,不得以房屋折旧比例分摊。本协议书不改变乙、丙双方对甲方应尽的法定赡养义务,也不改变乙丙双方对甲方除房屋之外的任何财产继承份额的权利。

 第八条本协议订立后,甲方、丁方有权自主选择与乙、丙双方家庭之一共同生活,而另一方则每年都应抽出一定时间,带上家人,到甲方或丁方选择共同生活的一方房屋内陪甲方、丁方居住、探视或伤病照顾之义务,期间产生生活费用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收取,乙方及丙方当以尽精神赡养父母、共同关心姊妹之义务,双方酌情相互体谅补给。

 第九条本房产协议书所涉及内容为甲方百年归老后房产分割协议,除房产之外的任何有形无形财产继承份额则以甲方口头遗嘱或书面遗嘱为准,乙方、丙方、丁方不得有异议。

 第十条本协议一式肆份,每方各执壹份,自签名之日起成立,儿媳作为见证人在本协议上签名;另:为示公证,特邀请叔辈、二人作为本次协议书签订旁证。

 第十一条本协议效力约定:除经书面协议可以改变本协议约定内容之外,任何口头或书面协议均不得改变本协议内容。

 甲方父: 甲方母:

 乙方(长子): 乙方爱人见证(长媳):

 丙方(次子): 丙方爱人见证(次媳):

 丁方(女儿):

 叔辈旁证: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时

 签订地点:

土地的协议书 篇3

 甲方:

 乙方:

 丙方:

 本着平等友好协商、互惠互利的原则,甲方、乙方与丙方就尾矿填沟造田工程事宜达成如下合作协议:

 第一条: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sjz镇老虎山村鸽子山沟约15亩集体土地进行整治,将沟洼地填方整治成平地以满足种植作物的要求。

 2、项目地点:sjz镇老虎山村鸽子山沟。

 3、项目规模:15亩沟洼地填方整治成平地以满足种植作物的要求,需土方40万立方米,总投资约100万元。

 4、合作形式:委托(建设—移交)(BT模式)

 第二条:甲方乙方将sjz镇老虎山村鸽子山沟约15亩集体土地的填方整治工程委托给丙方全权负责组织实施,其整治费用由丙方承担。丙方用选矿尾矿沙进行填方,用熟土覆盖表层。

 第三条:甲方乙方负责开通临时道路的征占工作,丙方负责工程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

 第四条:甲方乙方与丙方约定该土地整治工程期限为10年。

 第五条:甲方乙方与丙方约定在该宗土地整治工程完工后15天

 内办理工程竣工验收。

 第六条:为了按期保质完成土地整治任务,丙方向乙方交纳履约保证金20万元,在该协议签订后一周内汇入乙方账户,乙方承诺在丙方土地整治工程验收合格后5天内进行履约保证金的返还。

 第七条:甲乙丙三方任河一方违反本协议,违约方将向守约方赔偿违约金20万元,若因不可抗力引发的违约责任,三方均不承担。

 第八条:三方就尾矿填沟造田工程在本协议的基础上签订的《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条: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负责人:(签字)

 乙方:(盖章)

 负责人:(签字)

 丙方:(盖章)

 签署时间: 年 月 日

土地的协议书 篇4

 甲方:毕绍强

 身份证号:************ 住址:狮岭镇咸水岭社

 乙方:毕绍明

 身份证号:********** 住址:狮岭镇咸水岭社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平等、自愿、有偿、诚实 信用的原则,就土地互换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 互换地块概况

 1、甲方愿意将位咸水岭社一巷十号土地总面积为XXX㎡。合XXX亩与乙方进行等面积互换。包括区域内渠、路。四址为:

 东至:

 西至:

 南至:

 北至:

 2、乙方愿意将位于xxxxxxx土地面积为XXX㎡合计XXX亩、土地进行等面积互换。包括区域内渠、路。四址为:

 东至:

 西至:

 南至:

 北至:

 3、甲乙双方自愿互换原属于对方的土地。双方以后均互不干涉土地使用情况。

 二、履行期限和方式,甲乙双方自愿等面积互换原属于对方的土地后永远归对方所有。

 三、违约责任:

 1、XXXXX

 2、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申报办理有关手续。协议生效后不得再反.

 3、本协议未尽事宜,须经各方协商解决,并签订相应的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协议在执行过程中发生矛盾、争议,经协商无效时,提请法院裁决。

 5、本协议经各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6、本协议电子打印版为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公证单位执一份。

 甲方(盖章):

 代表:

 乙方(盖章):

 代表:

 公证单位(盖章):

 代表:

 20xx年X月XX日

土地的协议书 篇5

 甲方:南山县政府

 乙方:超洋房地产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协议,以示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方将位于 南山县118号地块的土地和乙方联合开发

 第二条:归属问题

 甲方必须将拥有该土地的所有权益移交给乙方,其中包括:

 1, 在该土地范围内建筑房屋;

 2, 国家或集体征用土地后的赔偿款(限于政策因素,甲方应无条件协助乙方获取该权益);

 3, 继承、再次转让及与它人置换的权利。

 第三条、双方权益、义务

 1、甲方收取每亩人民币120万 元后,不再收取任何费用。

 2、本土地所有权、使用权为超洋房地产公司所有,甲方公司不再享有该土地权益的所有权、使用权、继承权。甲方公司应该在本协议书签字并接受本合同条款。

 3、甲方持该土地之权属证明,甲方保证对该土地享有完整处分权,保证该物业没有被司法机关查封,且出售该土地没有侵犯第三方的权利,并保证本协议之情况及资料均真实、合法、准确、完整,否则卖方应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由于卖方的原因,造成该土地不能办理交易过户手续产生纠纷的,由卖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四条、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必须遵守合同条款,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面无故解除协议。如有违约行为,违约方赔偿由此而给对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1,乙方有权在土地上进行房屋建设并拥有土地上所有建筑物的产权。

 2,该地被依法征收或征用的所有补偿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土地补偿及地上物补偿均归乙方。

 3,甲方不得单方面变更、解除或终止协议。协议生效后甲方不得因承办人或者负责人变动或自身名称变化而变更或者解除协议也不得因集体经济组织的分立或者合并而变更或者解除。

 第五条、

 1、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本协议具有法律效力,执行中,如发生纠纷,经甲、乙双方协商不成,可通过当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2、 本协议签订责任人:任何变动、死亡、判刑等原因,不会影响此合同的执行,签订人无能力履行时,签订人的直系亲属可继续履行此合同,法人有权处理及使用自己拥有使用土地的权力。

 3、 该协议违约责任除有约定以外,违约责任按《合同法》有关规定解决,该协议如有不足之处需补协议,补签约条款与本协议有效律,本协议属无限期(永久展生)有效合同,协议期间如遇集体证收的,待所有相关手续办理完毕后才能作废。

 第六条,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日期: 年 月日

 乙方(签字): 日期: 年 月日

土地的.协议书 篇6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乙方为了经营农作物,甲方同意将自己的承包地出租给乙方使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签订本合同,共同守信。

 一、土地的面积、位置

 甲方将位于 亩出租给乙方使用。

 二、土地作用为农作物种植

 三、土地的租赁经营期限

 该地租赁经营期限为 年,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四、租金及交付方式

 1、该土地的租金为每亩每年人民币元,租金每年共计人民币

 2、每年春节前,乙方向甲方全额交纳下一年度的租金。

 五、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土地开发利用进行监督,保证土地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

 2、保障乙方自主经营,不侵犯乙方的合法权益。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和期限,有权依法利用和经营所租赁的土地。

 2、享有土地上的收益权和按照合同约定兴建、购置财产的所有权。

 3、享有国家规定的优惠政策。

 4、保护自然资源、搞好水土保持,合理利用土地。

 六、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本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人不得随意变更或者解除。经甲方双方协商一致签订书面协议方可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2、本合同履行中,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难以履行时,本合同可以变更或解除,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3、本合同履行期间,如遇国家或大型建设征用该土地,地上附属物归乙方所有,与甲方无关。

 4、本合同期满,如继续租赁,乙方享有优先权,双方应于本合同期满前半年签订未来租赁合同。

 七、违约责任

 在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视为违约。违约方应按土地利用的实际总投资额支付对方违约金,并赔偿对方因违约造成的实际损失。

 八、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作为补充协议。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发包方:(盖章)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土地的协议书 篇7

 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转第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双方就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与受让事宜,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特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转让方(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受让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第一条:甲方将位于的地块国有土地使用权(土地证号为:字第地使用权中的号),总面积为国用联系电话:联系电话:平方米的土平方米转让给乙方(转让地块1 位置详见红线图或宗地图)。

 第二条:转让地块的土地用途为年限为月年,建设年限为日。年月,原土地出让日至年

 第三条:甲方转让给乙方的地块,其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着物所有权也随之转让给乙方(房屋转让契约另订),并向房产交易中心办理过户登记手续。

 第四条:乙方受让本合同项下的土地使用权年限为甲方出让合同规定的使用年限减去已使用年限的剩余年限。即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第五条:本合同项下地块土地使用权转让金每平方米为元(币种:写))。总金额(大元(币种:)。

 第六条:乙方受让本合同项下的土地使用权时,愿意承担甲方原出让合同(合同号:及其全部附件和登记文件中所载明的权利义务。

 第七条:本合同自批准之日起壹拾伍天内,甲乙双方应按有关规定向县国土局和税务部门及财政部门缴纳有关税2号) 费,土地使用权交易服务费由甲乙双方各半承担。

 第八条:本合同项下地块的土地使用权转让后,乙方须严格按照原出让合同中所规定的土地使用规则进行开发利用,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用途和规划要求,如需改变须经县国土局和县规划部门的批准。

 第九条:甲乙双方须在本合同批准之日起十五天内向县国土局申请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付清全部税费后,换领《国有土地使用证》。

 第十条:任何一方违约,均应向另一方支付转让总额%的违约金,并承担实际损失的赔偿金。

 第十一条:甲乙双方均应认真履行本合同各项条款,如发生争议或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提请仲裁机构仲裁或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本合同须经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单位盖章。

 第十三条:其他事项。

 (1)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国土资源局执一份;

 (2)本合同签订时间3;

 (3)(4)本合同签订地点;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协商订立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法定代表人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