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户口可以分户吗?

农村户口可以进行分户,但是需要具备一定的条件才可以进行分户。一者是非独生子女家庭,二者要有子女稳定的经济来源,三者子女要有独立的住所。

分户子女为农村户口,只有农村户口才有权享受集体土地的分配试用。如果户口迁出了不仅无权分户,还无权继承土地,只有房屋的自然使用权、分户人为非独生子女,因为独生子女是要继承父母土地的,因此原则上不允许分户多得土地、分户人经济独立,非独生子女家庭子女想要分户,需要满足年满18周岁且有劳动能力,在生活上已经脱离父母,能够证明自己经济独立,生活独立、不与父母同住,原则上非独生子女家庭且有经济来源的子女要分户,最好是成立了自己的家庭,也就是说,子女成家以后理应有自己的住所,可以分户。

农村分户有了这些新的要求

1、子女未成年,经济上未独立的,不允许分户

2、子女已成年,但经济上未独立的,不允许分户

3、子女已成年,经济上已独立,但属于独生子女的,不允许分户

4、即将拆迁或者已经开始拆迁的地区,不允许分户

5、夫妻双方假离婚一经查出的,不允许分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三条 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居住在军事机关和军人宿舍的非现役军人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农业、渔业、盐业、林业、牧畜业、手工业等生产合作社的户口,由合作社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合作社以外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