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经·豳风·伐柯》:周公之礼

《诗经·豳风·伐柯》:周公之礼

伐柯如何?匪斧不克。取妻如何?匪媒不得。

伐柯伐柯,其则不远。我觏之子,笾豆有践。

《集传》考证,“豳”作为国名,在《禹贡》雍州岐山之北,原隰之野。后稷的后人公刘弘大后稷的事业,立国于豳谷。十二世而有文王。也就是说,豳是周这个部落的发源地。十五国风,以《周南》《召南》始,以《豳风》为“青萍之末”,可以说是意味深长的。或许,作为体现周王朝天下风尚的十五国风,只有回到周的发源地,才算是找回初心、功德圆满。

《豳风》***收录诗七首,其它六首都与周公有关。唯独这首《诗经·豳风·伐柯》指代并不那么分明,看不出是否与周公相关。

周公很可能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个借助“唱红歌”完成统一思想目标的中国人。武王元年,周公向武王建议实施“礼乐制度”,即王室公卿间的书信必须先送于太史抄录存档,抄录件交大司乐谱曲题名、再由太师审核、盲师配器、瞽人试唱,最终形成王室礼仪乐歌传唱天下。

周公这个本意在统一思想的举动,实际上客观上起到了以“王官之学”教化天下的目的。

从这个角度来看,《诗经·豳风·伐柯》很可能与周公有关,是周公教化生民,颁定中国历史上第一部《婚姻法》时的普法宣传歌。

《诗经·豳风·伐柯》***两个小节,每个小节四句。诗意浅显,朗朗上口。第一小节采用了常见的设问式结构,通过“伐柯如何”“取妻如何”两个问句,自然而然的让人意识到男子要娶一个理想的妻子,恰如斧头找一支合适的柄子一般,要有一定的方法和程序,离开媒人的媒妁之言以及迎亲礼等基本程序是不可行的。后来,在这个婚姻基本法的基础上,演化出一整套的步骤。古人要完成一桩婚姻,必须履行“六礼”,即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和亲迎。每一个环节都离不开媒妁的穿针引线。《礼记·昏义》讲:“昏礼者,将合二姓之好,上以事宗庙,下以继后世也,故君子重之。”《说文解字》讲:媒,谋也,谋合二姓;妁,酌也,斟酌二姓也。这里“谋合二姓”,就是“合二姓之好”,帮助两姓男女缔结婚姻;“斟酌”,就有权衡利弊、择善而定之意。《仪礼·士昏礼注》:“将欲与彼合婚姻,必先媒氏下通其言”。“取妻如何,匪媒不得”正是在这一背景基础上的极简版普法宣传。

《诗经·豳风·伐柯》的第二小节,俨然就是一个遵守周公所制婚姻基本法的守法青年的现身说法。他依照婚姻基本法,娶到了自己心仪的好妻子,大声“唱”出来四处传颂。

“伐柯伐柯,其则不远”,要让好的柄子配上好的斧头,就要用好的斧头砍来好的柄子材料,两者的协调配合是相辅相成的,这个过程不能背离基本的原则方法。生活中,类似的原则不在远处,就在我们身边。“我觏之子,笾豆有践”,“我”之所以能够娶到有那么丰富料理笾豆之事经验的妻子,能够和美一生,全在于我懂得遵循这些基本的原则。

后来,在不断地传说变形中,“周公之礼”演化成了男女之事的代名词,似乎那个了不起的周公,在人世间除了“周公解梦”便是男女之事,这对于“一饭三吐脯”的周公而言,实在算是个不小的调侃。

好斧如何配好柄?少了斧头可不成。要娶妻子怎么办?少了媒人可不行。

求好柄啊斧在前,眼前道理莫求远。我已求得如意妻,笾豆之事显能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