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在工厂工作,接触汽车加注,得了会厌囊肿,算工伤吗
职工从事汽车加注,患会厌囊肿,不算工伤。
会厌囊肿是发生在会厌黏膜下的囊肿,属于喉囊肿的特殊类型。多发生于会厌谷、会厌舌面和会厌游离缘。常由于慢性炎症、机械刺激和创伤,引起黏液腺管受阻,腺内分泌物潴留所致。部分也可因为先天发育畸形导致。会厌囊肿并非国家规定的职业病,职工患病也并非工伤事故造成的创伤所致,不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规定的认定为工伤或视同工伤条件,不能认定为工伤或视同工伤。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