诺贝尔经济学奖什么时候设立的
诺贝尔经济学奖1969年设立的。
上世纪60年代,瑞典的银行和金融界在为“自由市场”经济改革而奔波,希望政府放松政治监管,让央行成为“独立”的政治体。与此同时,支持自由市场经济、反对政府过度干预的第一代新古典主义经济学思想被用于为中央银行争取“独立”的运动之中。如果可以让经济学成为一项更有权威性的科学,自然会增加央行的客观性和“科学性”,有利于银行家游说政府和公众。
1968年,瑞典国家银行借成立300周年之际,以纪念诺贝尔的名义推出了经济学奖,并向诺贝尔基金会捐献了奖金。至此,这个奖才与诺贝尔产生了关联。1969年,首个“瑞典国家银行纪念阿尔弗雷德·诺贝尔经济学奖”被颁给了挪威奥斯陆大学的朗纳·弗里施和荷兰经济学院的简·丁伯根,以表彰两位在计量经济学方面做出的贡献。
虽然“诺贝尔经济学奖”的提名流程、评选标准以及颁奖仪式和真正的诺贝尔奖(文学奖、物理奖、化学奖、和平奖、生理学或医学奖)相仿,但诺贝尔经济学奖常被质疑违背了诺贝尔遗嘱中“对全人类做出巨大贡献”的要求。
2001年,诺贝尔家族成员在《瑞典日报》上公开批评诺贝尔经济学奖,认为该奖的设立降低了诺贝尔奖的格调。诺贝尔家族成员甚至毫不客气地指出,诺贝尔经济学奖只不过是一些经济学家为了提高自己的知名度而采取的“公关策略”。但由于瑞典央行财大气粗,因此,诺贝尔经济学奖仍能吸引世界各国的经济学家趋之若鹜。
自1969年诺贝尔经济学奖成立以来,获奖经济学家平均年龄67岁。最年轻得主是美国的肯尼斯·约瑟夫·阿罗,1972年他和来自英国的约翰·希克斯(John R. Hicks)因为在福利经济学和一般均衡理论方面的贡献分享了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奖时51岁。最年长的是美国的里奥尼德·赫维茨,2007年他和另外两位美国经济学家分享了此奖,获奖时90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