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古代中最伟大的现实小说是什么?
曹雪芹--中国古代最伟大的小说家
曹雪芹,名雨沾,字梦阮,号雪芹、芹圃、芹溪,满州正白旗人。生年不详卒于乾隆二十八年(1763 年)或二十九年(1764 年)。曹雪芹的一生,跨越康、雍、乾三朝,时逢“盛世”,而他的家族又是在雍正统治时期败落下来的,整个清朝中叶的政局对他的生活与创作有直接的影响。他的作品真实地深刻地反映了那一时代。曹雪芹是我国古代一位伟大的小说家,他在文学上的卓越贡献主要是创作了长篇小说《红楼梦》。
身世凄凉 红楼梦断
曹雪芹生于南京,幼年是在南京度过的。曹兆页被查封家产时,曹雪芹已经 13 岁,对接近皇室的封建官僚世家的生活已开始有自己的体验。曹雪芹是曹禺页的遗腹子,从小没得到父爱,但母亲马氏及祖母李氏对他极娇宠,奉若掌上明珠,使他在温暖之乡中过着锦衣玉食的生活。祖父曹寅藏书丰富,使他从小就能够从传统文化中吸取养料;叔父曹兆页和英国商人有直接往来,更进一步开拓了他的视野。再加上雪芹聪明颖慧,广见博识,富有文学气质,都为后来从事文学创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曹雪芹抄家之后和抄家之前的生活境遇相比,可谓一落千丈。据有关史料记载,曹家被抄后,即由南京迁移到了北京,雍正将曹家在南京的财产赏给了新任织造隋赫德,人丁也随即疏散,只有少数人口到了北京。可以确定曹家人员,当时除十三四岁的雪芹外,就是曹兆页以及雪芹的生母、祖母等女眷,而且曹兆页正因骚扰驿站的罪名被下狱治罪,直到雍正七年底才从枷锁中解放出来。曹雪芹虽遭到抄家,在北京的日常生活有相当一段似乎还能维持,这就是所谓“百足之虫,死而不僵”。
但曹雪芹到底上没上过正规学校,已不好考订了,只知道他长大以后,对封建社会的现实颇为不满,蔑视仕途,每日吟诗作画、饮酒听曲,甚至“杂优伶中,以串戏为乐”。大约乾隆十四、十五年的时候,曹雪芹在右翼宗学结识了郭敏和郭诚,成为默契好友。曹雪芹晚年住在北京西郊,他最后写作《 红楼梦》,是定居在京郊西山附近。曹雪芹迁居北京西郊后,生活更趋贫困,居住条件也很差。但他人穷志不穷,傲骨不变。曹雪芹虽然已经贫困到“餮食有时不继”的境地,要靠卖画度日,但卖画却仍然“非其人,虽重酬不与”,甚至连皇帝画苑的召请,他也拒绝了。大约在乾隆二十五年左右,曹雪芹回过一次南京老家,一年以后又返回来。雪芹何时结的婚,已不可考,只知从南京回来后又续娶了一位新妇。乾隆二十八年冬天,雪芹的原配夫人所生的幼子病死,这对他的打击甚为严重,不久便一病不起。曹雪芹除了和村塾先生张宜泉有所交往,和下层劳动人民有所接触,以及有时进城会会郭氏兄弟外,主要精力都用来写作《 红楼梦》了。可惜的是,曹雪芹毕竟没有完成他这部呕心沥血的小说,便被贫病夺去了他那富有才华的生命,“ 壬午除夕,书未成,芹为泪尽而逝”。“肠回故垅孤儿泣,泪迸荒天寡妇声。”(敦诚)。曹雪芹只有四十几岁就与世长辞了,身后十分萧条,只留下一个妻子和几束残稿,连埋葬的费用都不够,还是他生前几个好友给的资助,草草殡葬的。
高洁超拔 诗格清奇
曹雪芹豪放、坚强、阔朗而诙谐,而且雄辩健谈,傲骨嶙峋。裕瑞的《刺窗闲笔》中,称雪芹是一个“身胖,头广而色黑,善谈吐,风雅游戏,触境生春,闻其奇炎,娓娓然令人终日不倦;是以其书绝妙尽致”的人。曹雪芹高谈阔论,娓娓然使人终日不倦。虽处于贫困之中,不为贫困所屈服,而以贫困骄人,脚不踏显贵者之门。相反,对穷苦人非常关切,竭诚救助。友人于景廉,残废失业,一家老小,无以生活,乃教以扎糊风筝,得免饥寒。邻居百媪,贫病交迫,孤苦无依,曹雪芹照顾她的生活,医治她的疾病;乃自家疃新屋落成,分给她一间,使她不致流离失所。(见郭敏《瓶湖懋斋记盛》)张宜泉写的《题芹溪居士》诗,对曹雪芹的思想和人格的面貌描摹得甚为具体,全诗八句为:“ 爱将笔墨逞风流,庐结西郊别拜幽。门外山川供绘画,堂前花鸟入吟讴。羹调未羡青莲宠,苑召难忘立本羞。借问古来谁得似,野心应被白云留。”从这首诗可以看出,曹雪芹的人格是非常超拔的,他宁可过着贫窘的生活,也不愿意为封建统治阶级效劳。坚韧不拔,这原是中国作家传统的精神素质。曹雪芹继承了这一精神素质,他度过了“ 不寻常”的 10 年,终于写出了一部“ 字字看来皆是血”的《红楼梦》。
曹雪芹的诗功力颇深。郭诚一次称赞说:“ 爱君诗笔有奇气,直追昌谷破篱樊。”另一次又说:“知君诗胆昔如铁,堪与刀颖交寒光。”这对一个写诗的人来说,可以说是相当高的赞誉。郭诚《回松堂集》卷五《鹪鹌庵笔尘》中,有这样一段记载:“ 余昔为自香山《 琵琶行传奇》折,诸君题跋,不下数十家。曹雪芹诗云:‘ 百傅诗灵应喜甚,定教蛮素鬼排场。’亦新奇可诵。曹平生为诗,大类如此。”这是保留至今的除《红楼梦》里诗以外,曹雪芹惟一的两句诗了,从这可以看出曹诗立意警拔,意象奇诡,确有李贺风格。《红楼梦》里有很多诗,我们不但应该承认《红楼梦》里的诗是雪芹的诗,而且在研究雪芹生平及其诗文的工作上应该十分重视那些诗。《红楼梦》中雪芹的诗,就内容论,可分为两类:一类是“夫子自道”的诗;另一类是“为人捉刀”的诗。雪芹所写的前一类诗,史料性的价值大些,艺术性一般地较小些。后一类诗,刚好相反。例子是无须多举的;后者,如钗、黛等人所写的咏物和咏史诗,特别是宝玉奉命咏《林四粮》一诗,不但诗好,著书者自己得意之态,也借众清客之口写得活现在纸上。
郭诚又在雪芹死后吊诗中说:“ 牛鬼遗文悲李贺”,而称之为“奇”,我们就可以对雪芹的诗得到一个大致不差的印象了———聪明和“新奇”而不落于庸俗。由曹雪芹的朋友郭敏在乾隆二十五年有一首《 题芹圃画石》的诗,可知雪芹是会画的。据郭敏乾隆二十六年《 赠芹圃》一诗中“ 卖画钱来付酒家”句,可见雪芹落拓荒村,满径蓬蒿,甚至于举家食粥,鬻画沽酒了。画,成了雪芹维持生计的一个来源。曹雪芹究竟是长于山水,还是人物或花卉呢,现无法考知。玩味郭敏的诗句,雪芹不但能画石,似乎还很喜欢画石。其原因是:“石”能代表他的遭遇,同时也能表示蕴藏在他内心的不平。据《南鹞北鸢考工志》的“ 通论”部分所讲,我们得知:曹雪芹是第一个把南方的软翅风筝介绍到北京来的人,大概他少年就对放风筝以至扎绘风筝有兴趣。曹雪芹之所以写《废艺斋集稿》,乃是由写《南鹞北鸢考工志》而引起的。《红楼梦》一书广泛涉及绘画、医学、建筑、烹调、小手工艺等,古今中外的读者,都认为作者是个“ 博于才艺”的人,是“ 于学无所不窥”的人。
文学瑰宝 艺术巅峰
《红楼梦》是我国伟大的现实主义的经典作品,它异常深刻地反映了我国封建社会的生话。《红楼梦》凭借自己高度的思想和艺术,早在问世之初,就在读者中引起了强烈的共鸣,特别是在知识分子中具有广泛的影响。乾隆五十六年,当程伟元和高鹗第一次把附有后四十回续书的《红楼梦》付梓的时候,这部作品就以抄本的形式在社会上流传二十多年了,而且高价出售,“每传抄一部,置庙市中,昂其值得数十金”,仍然“不胫而走”,可以想见受读者欢迎的程度。程、高本出来后,《 红楼梦》的影响更大了,至嘉庆年间已有“ 开谈不说《红楼梦》,读尽诗书也枉然”的谚语流传。鉴于这部书的反封建的思想内容,统治阶级曾以各种借口多次予以禁止,但不能奏效,相反,《红楼梦》的各种版本越刻越多,在民间的影响越来越大,官吏们只好“徒唤奈何”。《红楼梦》产生和它所反映的时代,是中国封建社会最后一个王朝———清王朝的康熙、雍正、乾隆统治时期,也就是封建史学家所艳称的“康乾盛世”。
《红楼梦》后四十回系高鹗所著,其思想性艺术性逊色得多。曹雪芹为什么要写作《 红楼梦》这样一部作品呢?我们从他的特殊的家世生平中可以看到,他决不是无所用心而写作的,而是怀着创痛来回忆往昔的生活,抒写对人生和社会的感喟和理解。那么,《红楼梦》的主题思想究竟是什么呢?这在作者的缘起诗里已经说得很清楚:“ 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都云作者痴,谁解其中味?”(第一回)曹雪芹就是以感伤、回忆、批判的心情,唱出了封建贵族阶级走向灭亡的挽歌。《 红楼梦》不只描写了封建贵族家族的必然崩溃和灭亡,同时也暗示了这一家族所属的阶级和社会的必然崩溃和灭亡。可以说,《红楼梦》是作者曹雪芹自传式的小说。书中主人公贾宝玉和作者曹雪芹的生活经历,大致相同,但也不是完全一样,它是经过艺术加工的。作者基本上用他自己的生活作为基础,但又融合了他所“亲见亲闻”的事情和人物,加以选择和综合,刻画出一个光怪陆离的封建剥削家族,并通过这个家族,反映出当时社会罪恶的形形色色。《红楼梦》继承和发扬了中国古典文学、特别是长篇小说的优秀传统。在全书结构、人物描写、文学语言三个方面具有很高的艺术成就。《红楼梦》是中国古典文学宝库中的一颗瑰宝,它的深刻的反封建的思想内容和作者对美好生活的憧憬,至今仍具有现实意义。《红楼梦》是中国古典文学艺术中的一座高峰,其艺术魅力和美学价值是永存的。它不仅是中国人民的宝贵的精神财富,也是世界人民的宝贵的精神财富。曹雪芹是我国古典文学中最伟大的小说家.